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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
时间:2023-11-13 11:54:16
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
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
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,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,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,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。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

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,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,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,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,并印发《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,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,有效解决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,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;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,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,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。

二、主要工作

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,按照"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"原则,根据职责分工,结合当地实际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完善监督管理机制,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。

(一)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。

1.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。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,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,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,并及时足额支付。

2.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,针对工程项目 ……此处隐藏29240个字……活动工作方案收齐,统一归档保存。县直学校(幼儿园)、各中学、各中心小学(中心学校)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1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保股,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保股。

五、加强督导,严格追责

1、各中心小学(中心学校)对辖区内学校、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检查、家长电话访谈,在专项活动时间内每月至少抽查一次,督促相关学校认真履行职责,并将访查结果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保股。

2、各县直学校(幼儿园)、各中学对本校(园)各班级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家长电话访谈,在专项活动时间内每月至少抽查一次,并将访查结果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保股。(详见附件)

3、局机关各股室对挂钩镇学校、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,5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一次,检查防溺水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,着重检查重点防范人员建档及宣教工作,中心小学(中心学校)对辖区内学校、幼儿园的检查指导工作情况,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,对没有按本方案时间节点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学校、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,限时整改,并及时将每次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送交安保股。(详见附件)

4、县教育局将派出工作组在专项活动时间内实行不定时暗查暗访,重点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、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。

5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狠抓落实。对工作不落实,管理不严格,监督不到位,信息报告不及时等行为,将予以全县通报,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,县教育局立即倒查学校落实工作措施情况。凡本年度有发生学生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意外死亡事件的,学校和校长、分管领导、班主任不得评优。

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.doc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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